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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)知名製作人詹仁雄被控受託找平台播映偶像劇「PM10-AM3」,卻私下以自己公司野火娛樂與多家平台簽約,遭擁有著作權的新世界雲公司控告背信。北檢今天偵結,背信罪起訴詹仁雄。 「PM10-AM3」是一部台灣迷你實境偶像劇,集結近數十位演藝明星演出,第一季主演為魏蔓、郭彥甫、劉容嘉、王思平等演員,並創下高收視。 檢方指出,新世界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張,他們與詹仁雄合作拍攝這部偶像劇,他們是出資拍片者並擁有著作權,詹仁雄在民國101年間,經他們授權與yahoo、樂視網、MTV台及聯鑫(三立)等公司洽談播映業務,未料,詹仁雄明知若簽約,應由新世界雲公司出面,但詹仁雄卻以自家公司野火娛樂與樂視網等多家公司簽約。 新世界雲公司發現樂視網等平台播出「PM10-AM3」後,控告詹仁雄背信。 檢方偵辦期間,詹仁雄說只收了新台幣90幾萬元,其他已簽約公司尚未付款。1050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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