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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犯蕭凱文3月21日在士林地方法院法警室內等候開庭時,趁隙摸走黃姓、郭姓女法警I-PHONE 6S手機2隻,開庭時贓物卻從他口袋裡掉出來,法官眼尖,蕭當場吃上竊盜罪。而去年12月7日蕭向台北市一家機車行佯租1天重型機車,付了日租900元租金後就失蹤,吳姓店員發現車子被詐走,氣得報警;今年2月16日蕭在中和遭警查獲。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判決依詐欺、竊盜罪判蕭6月徒刑,蕭不符上訴,詎料二審不但維持原判,還依刑法沒收新制追徵他6萬3千元的機車使用71天價額。士院合議庭表示,被告上訴請求輕判,但在同一犯罪事實與情節之下,若無其他原因,應尊重下級法院職權,但原審「未及適用新法」就被告犯罪得予諭知追徵「尚有未洽」。蕭有多次詐欺、竊盜前科,現在超商工作,有一稚齡女兒;法官認為他不從正當管道賺取財物,破壞社會間信任關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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